114/10/27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學生會 會長令
一、依據「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學生會組織章程 第四章 第二十四條」規定,行政中心得視實際需要設立各相關部會,得下設分組或分部,各部會主管由行政中心執行長提名,經學生議會通過後聘任之;「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學生會組織章程 第六章 第三十八條 第二款」規定,評議委員由學生會會長、學生議會議長共同提名,經學生議會通過後任命之。
二、公告事項:
經114年10月13日,114學年度第一會期學生會學生議會第五次常務會議同意後聘任之。
任命名單如下:
李佳璇為學生會學生評議會評議委員
王品超為學生會學生評議會評議委員
林得漁為學生會學生評議會評議委員
洪愷廷為學生會學生評議會評議委員
張佳郁為學生會學生評議會評議委員
吳寀婕為學生會學生評議會評議委員
許軒捷為學生會學生評議會評議委員
蕭語妮為學生會行政中心秘書處秘書長特此公告
學生會會長 蔡秉霖
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學生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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