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「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學生會組織章程 第四章 第二十四條」規定,行政中心得視實際需要設立各相關部會,得下設分組或分部,各部會主管由會長提名,經學生議會通過後聘任之。
二、經113年08月31日113學年度第一會期學生議會第一次臨時會議同意後聘任之。
三、名單如下
任命林得漁為學生會行政中心秘書處秘書長
任命蔡秉霖為學生會行政中心總務部總務部長
任命吳寀婕為學生會行政中心公關部公關部長
任命王品超為學生會行政中心社團部社團部長
任命張佳郁為學生會行政中心系會部系會部長
任命李佳璇為學生會行政中心學權部學權部長